去年2月17日上午10点27分,35岁的IBM深圳公司女经理梁娅倒在深圳地铁蛇口线水湾站C出口的台阶上,无人施救,将近50分钟后急救人员赶到时发现梁娅已死亡。梁娅事件发生后,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,媒体也展开了“扶不扶之惑”的大讨论。城市的急救能力关乎一条条鲜活的生命,在今年的市政协会议上,农工党深圳市委会提交了《关于建立公众参与现场急救新机制的建议》的提案。昨天,农工党深圳市委会副主委、市政协委员王坚,市急救中心培训科科长赵伟走进本报全媒体直播室,呼吁采取措施提升公众的急救意识,提高社会的急救能力;呼吁完善法律法规,对无偿救助的好心人进行免责;呼吁在公众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,让市民敢救、会救、能救。
2%的急救普及率,市民不会救
“梁娅的事件暴露了我们在公众急救上的很多问题,首先就是市民急救技能缺乏,不会救的问题。”王坚说,有关资料显示,当猝死发生在一般公共场所时,经过有急救知识培训的第一目击者(即事发现场伤病人身边的人)抢救,33%的患者可以活着到达医院;如果猝死发生在机场等急救意识比较好的场所,这一数据可以提高到50%;如果猝死发生在医疗资源集中的场所,则可以提高到74%。我们认为如果第一目击者能够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与互救工作,将极大地提高救治的质量与效率,降低死亡率与伤残率。“但是在我市,目前全民急救普及率只有2%,尽管这在国内还是比较好的,但比起欧美国家来说,还只是处于起步的阶段。在美国,明确规定警察、司机、消防队员、大中学校师生必须接受心肺复苏和现场抢救、自救的培训,全民急救的普及率为35%;欧洲国家平均为25%,新加坡为20%。”王坚说,对于心脏骤停的患者来说,有个抢救黄金8分钟的说法,如果突发事件发生后,只是干等急救车,就会错过抢救的最好时间,因此市民应该提升急救意识,要认识到掌握急救技能,是对生命的重视,不仅是救人也是自救。赵伟指出,市急救中心也有开展对市民的急救培训,每年培训“第一目击者”1万多名,累计共18万人,但是主动来联系培训的多为单位,个人还是比较少。如果市民想学习急救,可以致电市急救中心报名。市急救中心也正在考虑运用互联网+的手段,录制急救“微视频”,方便市民利用碎片化的时间,进行自我学习,扩大普及面。“急救普及需要全社会重视,但同时也需要有法律法规的支持。比如说,在香港,急救普及率达到15%,一方面与各个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普及急救有关,更重要的是香港劳工法明确规定,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上的,必须要有一个考上证的初级救生员。”
没有急救的工具,市民无法救
王坚指出,在深圳,心脏猝死的抢救成功率只有2%,除了市民急救普及率不高外,缺乏必要的急救工具也是我市社会急救中暴露出的一个问题。赵伟介绍说,在国外,重要的公共场所都广泛地安装了救命的“全自动体外除颤仪”(AED),这种仪器在心脏复苏的急救中就像是消防员的“灭火器”一样重要。“AED的抢救成功率远远高于徒手心肺复苏。有统计数据显示,在心跳骤停的最初三分钟,使用了AED一次除颤成功率能达到90%。这种除颤仪又叫傻瓜除颤仪,是说它像傻瓜相机使用一样简便,使用者在语音提示下只需要做三个动作:打开开关、贴电极片、接通电源除颤,就算是没有经过培训也能使用。”赵伟介绍说,在国外,公共场合配备AED是很普遍的事,一般按每十万人的标准来配备。在美国更是法律规定要求大型的公众场所或是事故多发地,都必须配备AED,否则出现了问题,场所是要担责的。目前,AED的配备日本达到了每十万人配备234台,美国是199台,英国是25台,新加坡是20台。在深圳,也就是在大运会时装了几台,目前还在使用的几乎没有,更别说是按十万人的标准来测算配备了。“如果公众场所有AED,这样救人就有了利器,猝死的抢救成功率可以提高到50%,这就意味着每天可以抢救回来7条生命。”
缺乏法律的保护,市民不敢救
王坚指出,相关法律难以切实保障救助人权益,被救者“过度维权”也是群众不敢救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“对于施救者我们缺乏免责的法律制度。我市于2013年颁布实施《深圳经济特区助人行为保护条例》,虽然该条例为保障救助人权益,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支持,但是相关条例尚不明确,如救助人是否需要具备相应急救资质,救助人是否需要征得被救助人的同意,无偿救助行为如果给被救助者造成某种损害是否免责等等。而且举证倒置也让施救者有所顾虑。”王坚说,法律应该完善给予救助人充分的保障。赵伟表示,美国有保护好心人条例,只要是无偿救助的人可以完全免责。在杭州,刚实施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,也对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实施的紧急现场救护进行免责。深圳应该借鉴这些经验,在《深圳经济特区助人行为保护条例》中增加相关的内容,如明确救助人需具备的急救互救资质;明确救助人的施救条件;对救助人的施救免责条件等。
加快急救立法,建议急救进学校课程
“提升城市的急救能力,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障,广州、海口、武汉、上海等地都相继出台了社会急救的条例,深圳的急救立法已经等了8年,还没有动静,应该加快立法的步伐。”赵伟说。王坚也建议,应该加大公众急救技能培训的力度,分期分批对公安消防、出租车及公交、地铁和机场、港口及客运站、加油站和大型酒店和旅游景点等重点岗位员工进行重点培训。因为他们成为“第一目击者”的机会较多,可以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急救。此外他也建议,深圳可否率先将现场急救培训纳入学校教育,作为中小学和大学的必修课程。同时对公共场所现有的急救设备进行摸底,参照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,在机场、港口、车站、加油站等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