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跳呼吸骤停是常见的院前急救危重症之一,具有发病突然、救援难度大、死亡率高等特点,开展有效的院前急救是提高心肺复苏的关键。本试验采用专职化院前急救进行心肺复苏,获得了令人满意的临床疗效,具体报道如下。
1 资料与方法
1.1 一般资料
选取我院2011年12月~2015年12月院前心肺复苏患者89例,其中男性48例,女性41例;年龄11~82岁,平均年龄(56.5±3.5)岁;心脑血管疾病39例,外伤12例,中毒20例,溺水5例,休克3例,其他10例。其中,2011年12月~2015年12月开展专职化院前急救,2011年12月~2015年12月开展非专职化院前急救。按照是否专职化院前急救分成专职组49例以及非专职组40例。两组患者在性别、年龄、疾病种类等方面无明显差异(P>0.05)。
1.2 研究方法
院前急救结束后,将专职组以及非专职组的急救人员和设备、呼救-达到现场间期(CRI)、急救手段、心肺复苏成功率进行对比,分析其异同。
1.3 诊断标准
患者毫无征兆出现意识丧失、呼吸暂停、大动脉搏动无法触及、瞳孔散大、皮肤发绀、心电图结果显示室颤或直线。
1.4 疗效判断标准
患者出现自主循环,自主呼吸维持时间超过30min,收缩压维持90mmHg以上,心电图结果显示窦性心率,即为心肺复苏成功。
1.5 统计学方法
所得数据使用SPSS18.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分析,计量资料用(均数±标准差)(x±s)表示,采用t检验;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,P<0.05,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。
2 结果
2.1 急救人员和设备对比
专职组的急救人员均接受了为期6个月的心肺复苏模拟人培训,急救车上固定配有专职的司机以及担架员;急救设备定期更新和维护,包括双向波除颤仪、便携式多功能呼吸机、气囊面罩、气管插管、心电监护、心肌酶3项、便携瓶装供养等。而非专职组的急救人员未接受过专业的CPR、ACLS培训,医护人员、司机均不固定,未配备有专职的担架员;虽配有气囊面罩、气管插管、心电监护等基础设备,但无呼吸机、心肌酶3项,仅配有单相波除颤仪和袋装氧气,心肺复苏的设备缺乏,更新换代慢。由此可见,专职组的急救人员和设备优于非专职组。
2.2 呼救-达到现场间期(CRI)对比
专职组49名患者中,CRI<6min9例、6~10min25例、10~20min8例、20~30min4例、>30min3例,平均CRI(12.3±3.4)min;而非专职组40例患者中,CRI<6min1例、6~10min4例、10~20min10例、20~30min13例、>30min12例,平均CRI(24.7±3.9)min。专职组CRI少于非专职组,两组存在统计学差异(P<0.05)。
2.3 急救手段对比
专职组胸外按压45例、气囊面罩30例、建立静脉通路45例、气管插管9例、电除颤29例、心电图49例、药物复苏45例;而非专职组胸外按压38例、气囊面罩15例、建立静脉通路28例、气管插管0例、电除颤6例、心电图40例、药物复苏30例。表明专职组的急救手段优于非专职组。
2.4 心肺复苏成功率对比
专职组9例复苏成功,复苏成功率为18.4%;而非专职组40例患者中,仅有1例复苏成功,复苏成功率为2.5%。专职组的心肺复苏成功率高于非专职组,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。
3 讨论
心肺复苏成功率作为评价院前急救水平的主要指标,受到了广大急救单位的重视。临床研究表明,有效的心肺复苏能够降低急重症患者心脏呼吸骤停的死亡率。当心跳停止4~6min时,即可引起大脑不可逆的损伤。而院前急救心肺复苏的关键是急救人员和设备、呼救-达到现场间期、急救手段等方面。本次研究结果显示,专职组急救人员和设备、出车时间和到达现场时间、急救手段明显优于非专职组,心肺复苏成功率亦明显高于非专职组,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。
综上所述,采用专职化院前急救能够优化急救人员和设备、缩短呼救-达到现场间期、提高急救手段改善心肺复苏成功率。